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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工商局

中  文  名:抚州市工商局

官        网:http://www.jxaic.gov.cn

地        址:抚州市体育路85号

服务热线:0794-8223477

邮编:344000

工商局简介

  10月23日上午,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该局是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合一”整合而成。这是市委、市政府转变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整合执法资源、更好地提升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的一种有益尝试。

  据了解,组建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通过实施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旨在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产品质量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过程统一监管,更好地推动广大群众消费维权,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真正达到企业投资便利、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公平。

  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前身为抚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73年1月设立,与地区商业局合署办公;1981年7月地区工商局单设;1999年1月,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抚州地区工商局及各县(区)工商局由江西省工商局垂直管理;2000年10月,因撤地设市,抚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江西省工商局直属机构,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市工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和监察室、机关党委,5个直属局,所属事业单位7个,在职人员73人;下辖12个县(区)局和90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全市系统目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470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经济建设,在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育、管理市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抚州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市工商局近年来始终以人为本,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政务承诺,公开办事制度,严格行政监察,努力使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朝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大步前进。主要职能编辑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承担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申报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5、依法核定广告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6、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各类高层交易行为(包括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特殊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7、依法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8、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9、推荐全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10、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11、承办有关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及科室职能办公室

  执法责任: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2、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3、承担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政务督查和信访受理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3、《信访条例》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计划财务科

  执法责任:1、组织编制和下达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年度收支预算计划;2、组织实施系统年终决算;3、组织系统收入,调配系统经费;4、负责对本系统资产、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和专项收费票据的管理;5、按权限制定和下达本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本系统设备;6、负责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7、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系统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内部审批监督。8、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服装发放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人事教育科

  执法责任:1、负责县区工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全市工商系统科级干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2、负责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项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员、档案管理工作;4、组织编制实施本系统基层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5、负责本系统基层队伍建设和督查及评先表彰。主要执法依据: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3、《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4、《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政研法规科

  执法责任:1、组织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3、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4、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执法责任:1、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及具体措施、方法;2、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3、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4、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5、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5、《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7、《经纪人管理办法》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执法责任:1、研究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2、组织实施对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虚假广告;3、组织推荐全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4、组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印制的监管工作;5、依法对户外广告和烟草广告进行登记审批;6、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7、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协会和广告审查机构、广告协会的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7、《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执法责任:1、负责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2、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拟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3、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4、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其《施行办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监察室

  执法责任:l、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2、受理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3、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4、参与和配合搞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5、制定有关工商监察工作制度。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机关党委

  执法责任: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机关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按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直属机构

  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执法责任:1、研究制定全市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2、查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的违法违章案件;3、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4、对在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实行企业年度检验;5、审批冠市名的企业名称。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7、《企业年度检验办法》8、《企业登记程序规定》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执法责任:1、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对其进行监督检查;2、研究拟定贯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的措施和办法,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3、对由本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度检验,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4、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监管工作的调研;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7、《企业年度检验办法》8、《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平交易局执法责任:1、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2、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3、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组织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5、组织查处走私贩私、传销及变相传销和其它经济违法违章行为;6、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7、办理省工商局、市政府交办和需要市工商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直属局执法责任:1、负责在市局登记注册的特殊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2、监管规范计算机网络经营市场;3、依法查处特殊行业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依法监督检查、整治文化市场。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五、消费者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广告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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