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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工商局

中  文  名:永丰县工商局

官        网:http://ja.jxaic.gov.cn/JIAN/yfgs/

地        址:永丰县迎宾大道44号

服务热线:0796-2511239

邮编:331500

工商局简介

  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政务督查工作。

  财务方面: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各类票据管理。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培训,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二)监察室(人事教育股)

  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受理对本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参与配合搞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工商监察工作制度。

  人事教育:负责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等项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基层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基层队伍建设和督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股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本局的法制工作。

  (四)党办

  负责处理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志编撰、综治信访工作。

  (五)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

  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研究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对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虚假广告;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印制的监管工作;负责广告经营的审批和广告发布的登记;

  (七)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个体股)

  研究制定本局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协调本局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的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核定在本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在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实行企业年度检验;负责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拟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八)公平交易局

  调查研究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具体措施;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监督、协调和指导本局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消协办)

  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组织开展12315网络指挥中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法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工作;办理依法应由工商部门直接查处的重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承办消费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派出机构职责

  一、分局(站)名称及联系电话

  恩江分局联系电话:0796-2524683

  佐龙分局联系电话:0796-2212080

  沿陂分局联系电话:0796-2551015

  古县分局联系电话:0796-2542119

  藤田分局联系电话:0796-2531024

  石马分局联系电话:0796-2561021

  沙溪分局联系电话:0796-2571025

  龙冈分局联系电话:0796-2591025

  桥南工作站联系电话:0796-2221310

  直属工作站

  二、工作职责

  1.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2.实施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实行市场巡查制,推行商品市场准入制,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3.指导、受理、调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争议,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4.依法查处辖区内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5.监督检查辖区内合同订立及履行、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

  6.受理、初审、呈报有前置审批程序的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等申请事项,对无前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等申请事项进行核定。

  7.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8.对辖区内设置、发布、张贴的广告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9.按照规定按期填报各类统计和财务报表。

  10.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11.协助当地政府规范经营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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