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网

乳山市工商局

中  文  名:乳山市工商局

官        网:http://www.wh-aic.gov.cn

地        址:乳山市其他商业街

服务热线:0631-6652786

邮编:264500

工商局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威海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颁发有关证照;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李祖国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财务、人事、法制工作;

  宋吉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法制、公平交易工作;

  矫艳丽同志: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信息中心工作;

  孙继光同志: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政工、市场监管、车管所工作;

  周炳发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消协、个私协、行管办工作;

  于新刚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消保、食品流通、调研室许可证工作;

  张腾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商广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公文、函件、传真电报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分流、督办及归档、上报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综合统计上报工作,指导机关科室、各基层工商所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档案的入库、管理、查询工作,做好机关档案室的达标升级工作,指导基层工商所进行档案规范化建设、档案室达标升级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及后续服务工作;做好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各种报告、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负责车辆安排使用、管理、维修服务及驾驶人员的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管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局基本建设,设施改造、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办公设备购置、更换、维修等工作;负责全局产权范围内房屋出售、出租工作;负责生活小区(房改房)水电费的收取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基层所卫生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绿化工作;负责包村、包林、包水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研室工作职责:负责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提炼、宣传、推广我局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负责调研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调研工作制度》,开展各项调研工作;负责市局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以局名义制发公文的格式、审核、签批、发送等内容把关工作;负责年鉴及工商志编写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政工科工作职责:负责本局的人事、劳动工资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组承办股级以下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等管理事务;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评先选优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及科室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汇总工作;及时办理本系统干部职工退休手续,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及年检材料上报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及工商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妇女、工会、青年、系统工作人员户口管理及扶贫助学工作;负责基层工商所考勤值班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党纪政纪教育、行风廉政教育工作;承办查处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工作,受理涉及干部违法违纪方面的信访,受理系统干部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办本系统行风作风廉政建设,承办行风热线上线、综合评议、行风评议和组织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工作;发现、推广行风廉政典型个人、典型单位和创新典型,弘扬行风廉政文化;督导检查系统政纪和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治工作;负责着装、挂牌上岗,机关上下班考勤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装备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省局、市局和财政部门制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本系统财务收支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重点加强工商所的办公经费、车辆经费、生活补助经费的管理,严格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票据以及会员费票据的管理、监督其规范使用,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高效使用;负责对本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重点对工商所的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使之按标准收取各种规费;指导本系统的财会、装备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指导工商所生活账的建立及使用,以及罚没物品的保管;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工作职责:负责本局或市局委托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赔偿工作;负责本局(含其他部门会签)执法类规范性文件的核审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程序的宣传和培训,协调其他科室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合同科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依法组织管理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监督市场(商场、超市)开办方做好农副产品检测工作;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农资质量监测,汇总抽检结果;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的名称核准、发放、备案和年审工作;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登记活动、拍卖活动,负责抵押物登记管理;认真抓好企业信用管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农户评选活动;建立健全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档案,负责经纪人培训管理工作;加强格式合同的监管,规范涉农合同文本。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开展“创建农村文明诚信市场”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标广告科工作职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商标广告活动,促进商标广告健康发展;负责本辖区的商标咨询、注册及广告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指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指导基层检查注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正确使用商标,保证产品质量,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指导工商所收集辖区内注册商标资料,做好商标、广告建档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职责: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负责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指导对流通领域除成品油、农资、农副产品以外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流通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汇总抽检情况;指导工商所日常巡查及“四制”落实工作;指导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申投诉受理、分流及反馈工作;负责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下属机构

  (一)企业注册局: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二)公平交易局: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的经济违法行为。

  (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在会员中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引导会员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调查了解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和经营现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体私营业者进行监督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对会员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会员开展经验交流、国内外考察学习等社会活动,举办个体私营企业产品展销展评会,人才交流会等;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定级,协助会员办理职称评定手续。?

  (四)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检查;就消费者有关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五)市工商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与规划,计算机软件系统推广、应用及硬件维护,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局机关及工商系统的信息网络管理、维护及新技术的应用。

  (六)市车辆交易管理所:依法负责机动车辆交易验证,查处倒卖、擅自拼装、拆解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出租车经营单位的管理。

  

  (七)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置12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主要职责:1、根据授权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审批、验照等登记事项;2、受理辖区内新设立企业的名称查询,依照规定对辖区企业建立“经济户口”,实行属地监管;3、对户外广告实施登记管理,依法监督辖区内广告活动;4、依法监管辖区内粮食、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及各种有形市场和文化、旅游等无形市场;5、负责辖区内消费者协会投诉站管理,依法处理辖区内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6、依法监管辖区内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7、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8、根据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罚款、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具体行政行为;9、实施“红盾帮扶”工程,落实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制,提供招商引资、工商业务咨询等项服务。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闽ICP备17003705号-25 huoche9.com 火车网 网站地图